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企业“内循环” 项目认领表
2019年“信用让消费更放心”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在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的消费者四项权利。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International Day for Protecting Consumers' Rights),定于每年的3月15日,因为在1962年的3月15日时任美国总统的约翰?肯尼迪在美国国会发表《关于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总统特别咨文》一文,文中首次提出了***的消费者四项权利。最早由国际消费者联盟组织于1983年确定,目的在于扩大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宣传,使之在世界范围内得到重视,促进各国和地区消费者组织之间的合作与交往,在国际范围内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更多知识详见以下链接 https://baike.so.com/doc/2403769-2541438.html 今年的315消费维权主题是“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意在切实履行消协组织法定公益性职责,着力推动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营造放心消费环境。我们将围绕这一主题,配合开展投诉公示制度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失信企业黄黑榜,完善社会监督评价机制,建立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督促行业合规自律、企业诚信经营。 “信用让消费更放心”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涵义: 一、呼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尽快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从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 三、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同时呼吁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为实现消费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尽一份努力。 四、发挥消协组织商品和服务监督职责作用,推动调查体验、比较试验等评价信息及消费者投诉信息与经营者信用评价机制的对接,助力建立消费领域信用体系。 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2019-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