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企业“内循环” 项目认领表
第十二届中国加博会 “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通知
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加博会),定于明年4月在东莞市举办。受市商务局委托,我协会负责加博会中的专业展“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的组织招展工作。
第十二届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以下简称加博会),定于明年4月在东莞市举办。受市商务局委托,我协会负责加博会中的专业展“国际智能移动终端及电子消费品展”的组织招展工作。现将有关参展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信息 展览日期:2020年4月16-19日(周四到周日) 展览地点:东莞市广东现代国际展览中心。 主办机构:***商务部、***知识产权局、广东省人民政府 承办机构:广东省商务厅、东莞市人民政府。 二、目标定位 主动对接“一带一路”建设和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打造新时代中国加工贸易创新发展的***成果的展示平台,加工贸易政策和重要信息的发布平台,加工贸易梯度转移省际协作及国际产能合作的交流平台,内外贸一体化发展的市场交易平台。 三、展位安排。 参考全市展位安排指标,按照先到先得、优秀企业优先的原则安排。组委会秘书处保留对展位的最终安排调整权。 四、参展对象 (一)、智能移动终端 1、智能手机整机及供应链企业 2、平板电脑、PDA、智能穿戴设备 3.车载智能终端、车载导航系统 4.无人自动驾驶系统:无人机、无人驾驶汽车 (二)、消费类电子 1.电子 a.音响系统、电视机及其附件、录像机及其附件、汽车媒体、摄像机、数码相机、娱乐设备、广播/演播技术; b.通讯设备、互联网设备、卫星接受系统等、信息与交流技术设备、电源与电池。 2.电器 a.大型家电:空调、电冰箱、洗衣机、烘干机、洗碗机、消毒碗柜等 b.小型家电:厨房用小家电、加热器、洗涤器具、通风设备、排气扇、空气潮湿器、清洁用具; c.厨房用品:厨房家具、厨房固定器具、厨房系统设备; d.零部件:家电配件、家庭用品配件、供水、供气、供油装置零配件等、灯饰及相关配件。 e.音像视听产品:收音机、MP3、录音笔、学习机、游戏机、音箱、家庭影院; f. 网络设备、电脑及配件、软件及其他消费类电子相关产品、技术等。 g.虚拟现实VR/AR h.数码相机、摄像机、专业非专业照相机、摄录一体机、软件洗印器材、照片冲印设备、彩扩机、数码片夹、扫描仪等。 五、参展申请需提供的电子版资料。 1.企业加盖公章的加博会参展申请表(见附件1),表中企业及产品简介字数各控制在200字以内,加盖公章后的申请表扫描成PDF文件(300dpi)及申请表WORD文档电子版同时上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15日。 2.主要产品的照片(5张),格式为JPG,像素:800×600。 3.企业营业执照,格式为PDF文件,300dpi。 咨询: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秘书处 地址: 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9楼 联系人:裴大国13544675238、唐翠芳18825807120 、付凌13316672733 电话:0769-22217288,22231788 邮箱:裴大国 dgdia@163.com, 唐翠芳 9781497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