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企业“内循环” 项目认领表
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顺利通过社会组织3A等级确认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2010]第39号)与《关于开展东莞市2014年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东莞市社会组织评估委员会委托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评估中心,自2014年8月开始,对37家符合评估条件并自愿报名参评的社会组织开展等级评估工作。经参评社会组织自评、评估工作组查阅材料和实地评估、评估委员会审定,对参评社会组织进行了等级确认。现将评估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4月3日至4月10日。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举报及申诉电话:22019123 传真机号码:22102889 邮箱:dgmjzz@126.com 一、5A级3家,分别为: 东莞市同德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东莞市展能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东莞市普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二、4A级4家,分别为: 东莞市中医学会 东莞市沁源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东莞市天悦社会工作服务社 东莞市天使家园公益服务中心 三、3A级家14家,分别为: 东莞市志愿者联合会 东莞市网络文化协会 东莞市保险行业协会 东莞市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协会 东莞市人力资源协会 东莞市机械工业质量管理协会 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东莞市贵州商会 东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 东莞市工程师协会 东莞市启信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东莞市技术与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东莞市东城童心园自闭症训练中心 东莞市六度公益服务中心 四、举报及申诉复核流程 (一)公示期间社会组织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评估复核委员会申请复核;对评估中发现问题的,可向评估复核委员会举报。申请复核和举报的,需以书面形式向评估复核委员会提出,内容应包括申诉组织真实名称或投诉人真实姓名、申诉或投诉理由、申诉或投诉要求、联系方式等。申诉复核和举报日期截至2015年4月10日17 :30,逾期不予受理,申诉复核以一次为限。 (二)社会组织提出申诉复核的,经评估复核委员会审核同意后, 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并由东莞市现代社会组织评估中心完成评估复核,将复核结果报评估复核委员会审议并作出复核结论。对举报情况,由评估复核委员会负责查处。 (三)评估复核工作完成后,由市民政局确认社会组织等级、发布公告,向获得3A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颁发证书和牌匾,并将获得4A及以上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报省民政厅备案。 东莞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