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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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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会刘小华常务副秘书长参加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座谈会

协会刘小华常务副秘书长参加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座谈会

发布人:东莞市电子信息产业协会

发布时间:2020-09-22 16:2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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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关于积极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保障和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国家和省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广东省涉外律师人才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广东省对外经济贸易高质量发展。广东省商务厅、广东省司法厅主办,东莞市商务局、东莞市司法局承办的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座谈会,于9月18日下午2:30在东莞市商务局十楼局务会议室召开,广东省商务厅法规处熊海涛处长、广东省司法厅律管处杨泳副处长、东莞市商务局夏满昌三级调研员、东莞市商务局法规科袁志坚科长、东莞市司法局律管科谢景慧科长、广东省涉外经贸法律服务团、东莞市涉外法律律师服务团以及行业协会和企业代表等出席了会议。

    会议针对如何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满足企业不同层次的需求、如何打造本地涉外法律服务队伍等问题,与会代表畅所欲言、献策献计。会议讨论认为,政府要搭建有效对接平台,让涉外律师与企业多见面、多交流,找准契合点;企业要提升法律风险防范意识,重视和发挥涉外法律服务在国际贸易投资中的作用;涉外律师要转变思维观念,创新服务方式,务实提出解决方案,让企业更容易接受。


  围绕建立商情预报制度、企业合同风险防范、口罩出口标准认证、知识产权侵权等诸多国际贸易法律问题,省、市涉外律师与企业进行了深入交流。会议讨论认为,企业应建立法律防范风险常态化的理念,充分运用官方网站信息资源,低成本防范法律风险。例如防范交易对象信用风险,可考虑利用交易对象所在国的工商登记机构的官方网站对交易对象的基础征信进行查询;例如防范投资风险,可关注商务部网站“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该平台提供很多国家整体投资环境、外商投资政策法规等实用资讯;如有必要,可聘请律师事务所和会计师事务所对交易对象进行尽职调查。会议讨论强调,事前防范胜过事后补救,企业要建立风险合规长效机制,建议在跨境交易前咨询法律专业人士意见,避免争议发生后因管辖地或管辖法律问题不利于国内企业的情况发生,甚至无法执行生效裁判文书。

    座谈会上,省商务厅政策法规处熊海涛处长指出,全省商务和司法部门紧密合作,应势而谋,把开展全省商务法律服务月活动作为载体,搭建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企业出口避险、投资合规、争取权益保驾护航。他希望企业充分利用好这一平台,积极反馈意见建议,以便政府部门提供更加精准有效的服务。


  省司法厅律管处杨泳副处长表示,各级司法部门要加大省、市律师团成员的培养力度,按照商务部门、行业协会和企业提出的人才需求和能力要求,开展针对性、定向性培养,大力提升律师团的服务能力和水平。

  东莞市商务局夏满昌三级调研员指出,提升涉外法律服务工作水平,不仅对于应对和防范化解国际贸易投资风险具有重要作用,同时也对构建内外“双循环”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我们将借助商务法律服务月这一平台,更好地发挥省、市涉外律师人才作用,帮助企业在通往国际市场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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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秘书处电话:0769-22217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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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会地址:广东省东莞市城区运河东一路183号经贸中心A座19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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